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FORM S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协定)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可以向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或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机构申请签发中瑞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瑞士将对中国99.7%的出口立即实施零关税,中国将对瑞士84.2%的出口最终实施零关税。如果加上部分降税的产品,瑞士参与降税的产品比例是99.99%,中国是96.5%。工业品方面,对纺织品、服装、鞋帽、汽车零部件和金属制品等我国的主要出口利益产品,瑞士均承诺自协定生效之日起立即实施零关税。在农产品方面,除了一般农产品外,瑞士对中国有出口利益的23项加工农产品在取消工业成分关税的同时,将对农业成分的关税削减40%。包括口香糖、甜食、糕点、意粉等,涵盖了几乎我国对瑞士有出口利益的所有加工农产品,平均降税幅度高达71%,使我国出口农产品在瑞士市场获得优于其他国家的准入条件。
瑞士将对中国99.7%的出口立即实施零关税,中国将对瑞士84.2%的出口最终实施零关税。如果加上部分降税的产品,瑞士参与降税的产品比例是99.99%,中国是96.5%。工业品方面,对纺织品、服装、鞋帽、汽车零部件和金属制品等我国的主要出口利益产品,瑞士均承诺自协定生效之日起立即实施零关税。在农产品方面,除了一般农产品外,瑞士对中国有出口利益的23项加工农产品在取消工业成分关税的同时,将对农业成分的关税削减40%。包括口香糖、甜食、糕点、意粉等,涵盖了几乎我国对瑞士有出口利益的所有加工农产品,平均降税幅度高达71%,使我国出口农产品在瑞士市场获得优于其他国家的准入条件。
原产地证书签证须知
申请书的项目应如实填写,与证书相同的栏目应与证书内容一致。填制重点同FORM A。
证书编号填写在证书的右上角。
3填制说明
第一栏:填写出口人合法的全称、详细地址和国名,地址必须详细到街道。该出口人必须是在我局完成备案登记的公司。(此栏不能O/B或VIA)
第二栏:填写收货人合法的全称、详细地址和国名,地址必须详细到街道。最终受货人不明确时该栏可以填写“TO ORDER”。
第三栏:填写离港日期、运输工具号、装运港和卸货港。
运输工具号不祥可简单打运输方式,如:“BY SEA” 或“BY AIR”。
卸货港必须是瑞士港口。
第四栏:备注栏。
第五栏:按顺序填写货号编号,最多不得超过20项。如多于20项应另申请一份证书。
第六栏:填写包装上的运输唛头及编号
唛头上不得有境外制造的字样,不得填写“见提单”或“见发票”等。
唛头是图案形式的可采取贴唛。将唛头复印粘贴到证书的第五到十栏空白处,不能出边框,不能覆盖。一页贴不完可贴在第二页,以此类推。
第七栏:列明每种货物的详细名称,并使其能与发票上的货名及H.S.编码上的货名相对应。
第八栏:对应第七栏的货物名称注明六位数的协调制度编码(H.S.编码)。
第九栏:注明申报货物享受优惠待遇所依据的原产地标准。
(一)如货物完全原产,填写“WO”。
(二)货物含有进口成份,但完全由已经取得原产资格的材料或部件生产,填写“WP”。
(三)货物符合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填写“PSR”。
第十栏:注明货物数量的计量单位。计量单位应依据发票所列的销售单位为准。如:“公斤”、“台”、“件”、“双”、“套”等。
第五栏的货号、第七栏的品名、第八栏的H.S.编码、第九栏的原产地标准及第十栏的计量单位要一一对应。
第十一栏:填写发票号和发票日期。
第十二栏:填写签署日期,由经授权的签证人员签名,签证机构加盖“FORM A”字样的签证机构备案印章。
第十三栏:填写实际申报日期,申报员签名,加盖公章。